网赌代理被捕,获利1万,被判刑4年多,罚款5万元
2022年12月10日,泉州网报道,当曾某某与朋友在泉州市区一家水疗会所放松时,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告知他“赌球”案发。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查明,曾某某在 2022 年 11 月世界杯期间通过联系上线“鑫”(另案处理)在其位于丰泽区泉秀街道的家中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承担其代理赌博账户胜负金额 5% 的盈亏。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曾某某创建并管理了五个赌博账户。根据公安机关提取的赌博账户记录,曾某某共接受111笔投注,下注金额为252855元。在此期间,曾某某从中赚取了10000元。
2022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曾某某有涉嫌上述犯罪的迹象,将其抓获归案。陈某某证实,曾某某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与他一起赌球,赔率为 100 元,输赢在十几元到四五千元之间。
法院认为,曾某某在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此外,由于曾某某主动联系上家代理赌盘,发展赌客等行为,因此不应将其认定为从犯。
关注真人百家乐论坛,及时获取更多内容深入的博彩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