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外籍人士因公开赌博在吉隆坡被判罚款或监禁
8名外籍人士,包括7名中国籍男子和1名印尼籍女子,在吉隆坡法院承认犯下公开赌博罪,法院分别对他们判处罚款或监禁。
这些被告中,包括36岁的王贤祥、26岁的谢志祥、47岁的黄祖勇、43岁的赖志辉、25岁的罗汉山、28岁的萧杰、44岁的王志存(所有名字皆为译音),以及34岁的印尼籍女子西特拉苏瓦蒂。
案件的起因是在11月14日晚上11时10分,警方在吉隆坡金马县的两栋公寓单位内发现这些被告通过手机和电脑进行线上赌博。根据指控,王贤祥等4名男子在公寓“31-02”单位内进行赌博,而其他4名被告则在“23A-02”单位内进行类似活动。
根据公开赌博法令,王贤祥等4人原本面临的主要控罪为通过电子设备参与线上赌博,最高可被判罚款不低于5000令吉,并可能被判监禁最长3年。另一控罪则指控他们在公开场合进行赌博,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不低于5000令吉的罚款和最高半年监禁。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4名主要被告最终选择认罪,并被判罚款2000令吉。如果未能支付罚款,将面临2个月监禁。而其余4名被告则分别被罚款1500令吉,无法缴纳罚款者将面临1个月的监禁。
其中,西特拉苏瓦蒂因其个人情况获得较轻的处罚。她的辩护律师表示,西特拉苏瓦蒂是一位已婚母亲,育有三名子女且患有胃病,因此她自愿认罪,以减少审判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其他三名中国籍男子则因首次犯罪且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被判较轻的处罚。
此案的主控官为安丽皮卡尔兰达瓦副检察司,案件的审理再次提醒社会对公开赌博行为的严肃处理